• 欢迎访问贝博体育全站app官方网站!
  • 今天是:
  •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 案例评析

    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2017-09-11  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 作者: 阅读数:253046 【字体:  【打印】 【关闭】

    ---公司清算转和解法律问题

    关键词 程序转换、和解、简化程序、资产整体出售

    裁判要点

    1、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中,如果债权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债务人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使债务人企业提出异议,法院仍可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2、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3、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此次和解采取转让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形式整体出售其资产,竞买人通过受让公司股权、支付股权对价的方式整体收购红园公司资产,最大程度提高资产收益率,维护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案件索引

    (2015)霍民破字第00006号

    基本案情

    申请人:安徽霍山祥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佛子岭东路,组织机构代码15322207-7。

    法定代表人:刘建章,总经理。

    被申请人: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56341437-0。

    法定代表人:管正发,总经理。

    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经霍山县工商管理局批准成立,共有职工81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股东管正发出资1900万、涂嘉嘉出资100万。公司经营范围为涤纶短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

    截止到2015年年初,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高达273.594%。债权人安徽霍山祥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债务人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申请破产清算。

    2015年5月26日,本院作出(2015)霍破(预)字第0000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15年8月21日,贝博体育召开了债务人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人依法处置债务人财产的报告以及免于召开第二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报告。

    2016年4月26日,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向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申请和解,后管理人将《红园破(和)字第001号<破产和解协议>(草案)》向债权人征询书面意见,赞成户数为71户,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97%,符合破产法关于和解协议通过的规定。

    2016年5月13日,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裁定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和解。2016年9月6日,裁定认可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

    裁判结果

    安徽省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于2016年9月6日作出(2016)霍破字第00006-4号裁定:
      一、认可《(2015)红园破(和)字第003号<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解协议>》;

    二、终止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2015)红园破(和)字第003号<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解协议>》的表决形式是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书面表决,其表决结果是: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81人,同意的71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97%;不同意的4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7.51%;无明确意见的6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52%。经债权人会议主席确认的表决决议为通过。因此和解协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和解协议的内容具有合法性、公平性,最大程度的维护债权人利益且具有可行性,也有利于企业盘活资产,提高社会效益,本院予以认可。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裁定认可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解协议,终止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案例注解

    本案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债务人申请破产和解,鉴于破产和解更加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多方共赢,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由清算转为和解。且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和解协议具有切实可行性,其表决也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最终由竞买人出资850万元,收购红园公司整体资产,竞买人出资的850万成为破产清算可供清偿财产,由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条件、清偿顺序、清偿标准、清偿方案进行分配。

    (一)借助社会各方力量,破解企业审判难题。处理“僵尸企业”既涉及到以破产手段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恢复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又关系到妥善处理产能过剩所引发的金融安全维护、职工安置和再就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涉及面广、影响重大。虽然企业破产审判应走市场化道路,由司法主导,政府不应多做干预,但在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与市场相配套的制度措施还不健全和完善的情况下,对于企业破产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政府仍需适当介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动寻求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在破产法律框架内,正确适用法律,充分运用党委和政府手中的各种优势资源,统筹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党委和政府在妥善处理红园公司职工上访以及招募战略投资人方面给予了很大帮助,从而确保破产审判得以顺利进行。

    (二)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转化破产审判程序。红园公司破产案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但随着审理进程的推进,债务人认为和解更有利于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权受偿率,而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债权人也更加倾向于和解。对此,贝博体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坚持依法办案。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破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为清算程序转和解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根据破产法立法精神,在各方利益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未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转为和解程序;最后是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在坚持上述理念的情况下,法院认为采取和解不仅提高了债务人资产的利用率,也更能保护各方债权人利益。基于此,法院最终裁定红园公司和解。

    (三)适当简化破产程序,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为进一步加快破产清算程度,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提请授权管理人免于召开第二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并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代之以下措施保障清算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即对于涉及债权人利益的事项如破产宣告、资产处置方案、分配方案等,管理人将提前七天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债权人,并书面征询债权人意见;此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还通过了授权管理人于破产宣告程序进行前处置债务人财产的报告,此后管理人借助人民法院、政府主管部门招商引资等优势,与战略投资人安徽霍山安园建筑公司达成协议,由安徽霍山安园建筑公司以850万的价格收购红园公司整体资产,所得价款按照法定顺序清偿相应债务。此和解协议通过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获得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并已达到法定和解协议通过的条件,避免了再次现场召开债权人会议。上述措施既节约了债权人经济成本,又节约了案件审理的时间成本,从而最大程度上提高了债权受偿率。

    (四)整体出售公司资产,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管理人在接管红园公司后,逐步开展战略投资人引入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通信关系,与有意向的投资人保持及时的沟通,汇集各投资人意见,并通过多渠道宣传,不断寻找新的投资人。截止红园公司和解协议起草时,已有潜在投资人出资850万元意向性收购价,但管理人并没有就此出售公司资产,而是以850万元为最低价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通过公开竞争、专业审议等招募程序,对所有投资方案逐一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安徽霍山安园建筑公司为投资人。此外,由于红园公司厂房所占土地为出让工业用地,厂内有部分无证土地不属于债务人财产,资产可替代使用价值弱,若非用于同类型经营项目,处置难度极大,通过法院、地方政府前期招商,有意向的投资人均是看中红园公司行政资质,故采取整体打包方式出售红园公司资产(包括无形的行政资质资产)使得红园公司资产再利用率大大提升,获得的资产出让款也使债权受偿率达到最大化。在贝博体育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后不久,投资人安徽霍山安园建筑公司就已正式进场,准备前期生产工作,其利用原有的厂房和设备,投资建设了废旧塑料PET再利用深加工项目,形成年产6万吨涤纶纤维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以实现年销售收入1.26亿,年利税1500万元以上,带动100余人就业。

    (五)符合破产审判理念,参考借鉴意义重大。当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处置“僵尸企业”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任务”为目标,对能救治的企业进行救治,依法维护各方利益,把法院当做治疗“生病企业”的医院,尽可能进行重整、和解。贝博体育在审理破产案件中,也是紧紧围绕这一理念,对能救治的企业尽量救治,从而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不良资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本案是贝博体育第一起成功审结的和解案件,不仅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实现了多方共赢,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本辖区处理类似企业危机提供了借鉴参考。

    附裁判文书

    安 徽 省 霍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霍破字第00006-4号

    申请人: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56341437-0。

    法定代表人:管正发,总经理。

    2016年9月5日,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和解协议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请求本院裁定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2015)红园破(和)字第003号<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解协议>》的表决形式是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书面表决,其表决结果是: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81人,同意的71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97%;不同意的4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7.51%;无明确意见的6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52%。经债权人会议主席确认的表决决议为通过。因此和解协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和解协议的内容具有合法性、公平性,最大程度的维护债权人利益且具有可行性,也有利于企业盘活资产,提高社会效益,故本院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认可《(2015)红园破(和)字第003号<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解协议>》;

    二、终止安徽红园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余 立 柱

    审 判 员 金 传 生

    审 判 员 黄 玲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 记 员 杨 晓 幸

  • Copyright © 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
    地址:灵山大道星纬八路交叉口向南150米 邮编:237000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7012208号
    公安备案号:34152502000047 电话:0564-5084388  技术支持:贝博体育app 
  • 贝博体育官方微博

  • 贝博体育官方微信